建設銀行寧波市分行2024年零售信貸類案件代理服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JYZX
3.項目地點:寧波市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采購預算:三年預算為1222萬元。
標段 | 服務區域 | 預算金額 |
A標段 | 市分行(含分行營業部) | 153 |
海曙支行 | 173 | |
江北支行 | 97 | |
城建支行 | 37 | |
高新支行 | 28 | |
鄞州分行 | 144 | |
小計 | 632 | |
B標段 | 鎮海支行 | 60 |
C標段 | 北侖分行 | 69 |
D標段 | 奉化支行 | 32 |
E標段 | 象山支行 | 104 |
F標段 | 寧海支行 | 114 |
G標段 | 慈溪支行、杭州灣支行 | 144 |
H標段 | 余姚支行 | 67 |
合計 | 1222 |
6.招標范圍:
為全行,包括市分行本部、分行營業部、各二級分支行提供普惠(單戶授信一千萬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經營性貸款)及個人信貸類訴訟案件代理法律服務。主要為:為寧波轄區內各機構普惠及個人信貸類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服務,含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全部階段全部相關事務(具體包括立案、出庭、查找財產線索、出具財產情況盡職調查報告、訴前/訴訟財產保全等與案件有關的事務)。
疑難復雜案件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疑難復雜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及幾種情況:1.被訴案件;2.有可能導致較大**或社會影響力的案件;3.有可能涉及內部案件的案件;4.非常規金融案件,具有較為復雜的法律關系;5.涉及消保類的案件代理;6.刑民交叉案件;7.存在執行異議程序或者審判監督程序的案件;8.以投訴、信訪等手段干預執行的案件)。
7.服務期限:3年。
8.服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采購需求"。
9.標段劃分:本次招標設A-H共八個標段,分別為:
標段 | 服務區域 | 主律所數量 | 候選律所數量 |
A標段 | 市分行(含分行營業部)、海曙支行、江北支行、城建支行、高新支行、鄞州分行 | 6 | ≥12 |
B標段 | 鎮海支行 | 1 | ≥3 |
C標段 | 北侖分行 | 1 | ≥3 |
D標段 | 奉化支行 | 1 | ≥3 |
E標段 | 象山支行 | 1 | ≥3 |
F標段 | 寧海支行 | 1 | ≥3 |
G標段 | 慈溪支行、杭州灣支行 | 1 | ≥3 |
H標段 | 余姚支行 | 1 | ≥3 |
A標段擬入圍供應商數量:當有效供應商≥12家時,本標段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進行排名,取排名前6位的供應商作為本標段的入圍供應商。當報名供應商或經過評審后有效供應商<12家時,本項目作流標處理,重新進行招標。
B-H標段擬中選供應商數量:當各標段有效供應商≥3家時,各標段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進行排名,取各標段排名第1位的供應商作為該標段的中選供應商。當標段報名供應商或經過評審后有效供應商<3家時,該標段作流標處理,重新進行招標。
每個律所最多可以報名2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合法執業許可,管理體制健全,財務穩健,有良好的聲譽和企業文化。
2.律所注冊專職執業律師在十人及以上。
3.擅長辦理金融法律事務,2022年以來代理過銀行信貸類訴訟案件并勝訴,提供至少一件案例的法律文書(判決書或裁定書或調解書的關鍵頁),時間以法律文書生效時間為準。
4.當前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律所,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項下的投標,具體以開標當天招標代理機構在"天眼查"網站查詢為準。
6.提供關于資格聲明函,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律所合伙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受到刑事處罰;
(2)重大并購或重組,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3)其他重大風險事項,影響正常采購合作;
(4)參加本招標活動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不良行為記錄;
(5)與建設銀行存在利益沖突,存在損害建設銀行合法利益和聲譽的情形,存在針對建設銀行的重大誠信問題;
(6)參加招標活動時被列入中國建設銀行律所禁用或退出名單中,有其他不良行為。
7.書面承諾不辦理與建設銀行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認定構成利益沖突:
(1)律所在為建設銀行處理法律糾紛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務時,經辦律師是建設銀行涉及的對抗性法律糾紛中對方當事人(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下同)近親屬、代理人,或者具有其他利害關系;
(2)在同一非訴訟業務或相互之間具有高度競爭性的非訴訟業務中,同一律所的律師為建設銀行和與建設銀行有競爭或其他利害關系的對方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3)律所或律師在終止與建設銀行的法律服務關系后,在同一法律事務的后續處理中又為對方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或違反約定為建設銀行的主要競爭對手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
(4)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為自身牟取建設銀行和對方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獲取其他不當利益;
(5)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建設銀行權益和聲譽;
(6)為建設銀行的利益相對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務時,使用違法違規或不正當手段損害建設銀行合法利益和聲譽;
(7)就涉及建設銀行的法律問題公開發表評論時,未依法客觀、公正審慎尊重建設銀行的合法利益和聲譽;
(8)依據律師協會執業行為規范、律師執業經驗和行業常識能夠判斷為利益沖突的其他情形。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委托、掛靠等不屬于報名主體單位的部門參加。
9.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四、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五、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12月13日09時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