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站東夾心地鐵路房屋還建工程下穿滬寧城際通道等勘察設計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京站東夾心地鐵路房屋還建工程由南京市《關于南京站東夾心地房屋還建工程批復》(市發改備〔2020〕17號)、《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計劃統計部關于南京站東夾心地鐵路辦公房屋還建工程可研報告的意見》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南京鐵路樞紐工程建設指揮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項目地點:江蘇省南京市。
2.2建設項目規模:
南京站東夾心地房屋還建工程將南京西站部分鐵路生產生活房屋搬遷至南京站東側約200m處的鐵路夾心地塊。因夾心地地處滬寧城際和既有滬寧鐵路合圍區域,目前無交通道路進場。為解決夾心地塊鐵路工作人員出行問題,擬新建(3+7.5)m×2.5m連續框架下穿滬寧城際鐵路,作為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通道,連接紅山南路與地塊建筑地下車庫。機動車道長約122m,非機動車道長約101m。
南京站東夾心地房屋還建工程東側設置消防通道,通過紅山路進入地塊,消防通道為雙向兩車道,寬度不小于7m,受現場條件限制,擬建消防通道在紅山路接口處與現狀滬寧鐵路支擋結構沖突,需對既有支擋結構拆除重建,長度約246m。還建房屋地塊內有排水明溝橫穿項目場地,與項目建筑結構沖突,需改移,改移排水溝采用3.8m×2.85混凝土暗渠,長度約193m。
2.3建設工期:本項目計劃工期12個月。設計服務期限:自中標人與招標人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本招標項目工作內容全部完成時止。
2.4招標范圍:
(1)招標范圍:南京站東夾心地鐵路房屋還建工程消防通道、下穿滬寧城際通道等勘察、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項目的全部設計工作。
(2)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程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施工配合和后續服務等各階段所必須的全部設計文件編制及相關工作等(具體包括:定測、初步設計、補充定測、施工圖設計,協助業主進行項目報批、評審、圖紙審查、招標工作,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派駐現場設計代表配合施工,參加各階段設備調試、初步驗收和正式驗收、質保期的服務等)。
2.5標段劃分共劃分1個標段,標段編號:JXDGC-01SJ。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資質條件
投標人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2)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鐵道行業甲(Ⅰ)設計資質。
3.2人員要求
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在近五年內擔任過類似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在本單位服務2年級以上,附其社保證明。
3.3財務要求
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企業未處于虧損經營狀態或破產狀態,企業未被責令停業、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近三年未發生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3.4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具有類似工程勘察設計業績,同時具有鐵路營業線勘察設計業績。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時投標。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投標人及其投標所列主要項目人員被列入國家鐵路局《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認定記錄公布管理辦法》“黑名單”且在公布期;
(4)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在近3年有行賄犯罪記錄;
(5)投標人處于國鐵集團有關停標通報的停標期限內;
(6)被納入國鐵集團“黑名單”且在公布期限內;
(7)投標文件中所列主要項目人員處于國鐵集團重大不良行為公布期。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投標人于2025年1月4日至1月8日領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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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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