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票據選聘主承銷商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一、招標條件
本烏魯木齊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票據選聘主承銷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烏魯木齊市公共交通集團。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烏魯木齊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擬發行中期票據,組織承銷商,余額包銷本次債券發行。本項目確定一名中期票據主承銷商。協調會計師、律師、評級機構等所有中介機構的各項工作。辦理中期票據的報批工作,確保銀行間交易行協會受理發行申報材料,并承擔發行工作。發行規模:不超過5億元;發行利率:降低發行人發行成本,最終利率以發行時的市場行情為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烏魯木齊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票據選聘主承銷商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烏魯木齊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票據選聘主承銷商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條件和專業技術能力;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記錄行為;如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尚在處罰期內的),將拒絕其參本次招標活動;近三年內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
(7)近三年沒有因承銷業務不良記錄或對存續期的管理、督導被證監會或相關監管機構暫停業務資質;
(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證明書》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
(9)投標人須為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具備承銷資質的證券公司或銀行經營機構;
(10)投標人應具備中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資格;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1月20日10時30分到2025年01月24日19時00分
獲取方式:凡有意向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時30分至13時30分,下午15:30時至19時(北京時間),請提供投標人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報名材料,PDF格式蓋章掃描件,郵件正文備注報名單位公司全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送至項目負責人郵箱進行報名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2月11日11時00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5年02月11日11時00分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線上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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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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