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項目
包組編號:001
預算金額(元):3150000
最高限價(元):3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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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標:依據《工業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總站土字〔2024〕73號)要求,對沈陽市21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和地下水開展調查監測工作。
2.采購標準:
沈陽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調查監測,應制定切實可行的監測方案,針對可能受影響的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進行采樣監測。監測方案應包含信息采集、污染識別、點位布設、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等。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最終形成《沈陽市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布點采樣方案》、《沈陽市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內部質控報告》和《沈陽市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數據分析與成果集成報告》并建立監測單位分類清單,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內容:土壤調查結果、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污染概念模型,還應包括地下水、土壤污染范圍、后期風險管控建議等。
3.服務質量:符合《工業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總站土字〔2024〕7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及環境管理部門相關要求。
①調查程序與方法符合相關技術要點要求。
②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內容:土壤調查結果、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污染概念模型,還應包括地下水、土壤污染范圍、后期風險管控建議等。
③組織專家對調查成果進行咨詢論證,確保調查報告技術路線合理,內容完整,結論可信。
4.實施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沈陽市。
5.驗收時間:2025年12月31日前。
6.驗收標準:按《遼寧省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遼財采[2017]603號)要求及合同約定驗收。
7.其他服務:項目后期成果集成、解讀或培訓、財務審計等工作時都要配合提供相關材料和人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促進中小微企業(含監獄企業)的相關規定;對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相關規定。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包組編號:002
預算金額(元):360000
最高限價(元):360000
采購需求:查看
1.目標:依據《工業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總站土字〔2024〕73號)要求,對001包開展全過程質控,確保監測工作合理準確。
2.采購標準:
沈陽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質控,對001包開展全過程質控,每個地塊開展1次全流程的監督抽查,同時每個地塊按10%的比例購買插入質控樣,且保證每批次均含質控樣,形成《沈陽市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外部質控報告》。
3.服務質量:符合《工業企業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總站土字〔2024〕7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及環境管理部門相關要求。
4.實施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沈陽市。
5.驗收時間:2025年12月31日前。
6.驗收標準:按《遼寧省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遼財采[2017]603號)要求及合同約定驗收。
7.其他服務:項目后期成果集成、解讀或培訓、財務審計等工作時都要配合提供相關材料和人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內容:促進中小微企業(含監獄企業)的相關規定;對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相關規定。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屬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的情形。本項目屬于“其他未列明行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檢驗檢測資質(CMA)認定證書(如聯合體投標,則檢測單位須具有CMA資質)。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須知
(登錄后查看)四、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5年03月26日23時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01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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