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投闞山發電輸煤系統清堵保潔及灰庫放灰服務(3年期)招標
1.招標條件
招標人:國家電投集團江蘇電力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江蘇闞山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規模為2×600MW超超臨界機組。
項目概況及地點:江蘇徐州賈汪江蘇闞山發電有限公司廠內。
2.2招標范圍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計劃工期/服務期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招標信息服務費(元)
闞山發電輸煤系統清堵保潔及灰庫放灰服務(3年期)
闞山發電公司輸煤系統清堵保潔及灰庫放灰服務,輸煤系統清堵保潔、撒漏煤清運需安排31人,42米煤倉間看倉巡視需安排3人,灰庫放灰需安排4人,項目經理1人,安全員1人,詳見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務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期起36個月,預計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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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3.投標人資格要求
闞山發電輸煤系統清堵保潔及灰庫放灰服務(3年期)
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不接受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或被集團公司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的投標;
(7)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和國家電投江蘇電力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2.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8個月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標方應具有近5年內(從2020年10月1日至截標時間,以竣工時間為準)完成至少1個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項目生產服務(合同履約期至少滿一年,合同中至少包含在輸煤系統清堵保潔或灰庫放灰)業績,投標人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履約證明(結算證明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證明資料(3)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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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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